記者葉進耀╱台南報導
劉姓婦人香蕉園偷割了一串香蕉準備帶回時,被園主發現制止,她竟持菜刀相向揮舞,才騎著腳踏車逃離現場,她下午又跑到蕉園偷回已割好的那一串香蕉。後來,園主報警查獲劉女,法官依強盜罪判她三年六個月,竊盜罪判拘役二十日。
台南高分院審理,劉姓婦人於一○四年三月二十日中午十二點五十分許,與李姓友人(另為無罪判決)分別騎腳踏車,行經一處香蕉園,劉女見四下無人,竟將腳踏車停放於該香蕉園旁,取出攜帶的菜刀要割取香蕉。李姓友人則在旁出言「不要割人家香蕉」,惟劉女仍不顧勸阻,用菜刀割下一串香蕉(共八十三根,重約二十台斤,價值約五百元),放入腳踏車車籃。
劉女偷得香蕉,剛好被巡園的園主發現,出聲斥喝「為何偷割我的香蕉」並伸手取回劉女車上的香蕉暫置地上;一旁的李姓友人見事不關己,即先行離去。劉女因事跡敗露亦急於騎腳踏車離開,卻被園主拉住車子後座,阻止其離去。劉女一急,持菜刀向園主揮舞,同時出言恫嚇「放手,要不然拿刀殺你」,她趁園主放手,立刻丟下車子徒步離去。
當天下午一點半,劉女竟又偕李姓男友(判處拘役二十日確定)一起前往香蕉園,欲取回留在園內腳踏車,劉、李二人見前不久被割下的一串香蕉還在地上,乘機把香蕉載回去。事後,園主發現劉女再度至其香蕉園,且偷走先前放在地上香蕉,遂報警處理,查獲劉、李二人及一串香蕉和菜刀,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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